⒈ ?猶條例。
引《漢書·何武傳》:“欲除吏,先為科例以防請託?!?br />《南史·顧顗之傳》:“論妻傷夫,五歲刑,子不孝父母,子棄市,并非科例。”
傳承國學經典 弘揚傳統文化
導航: 古籍 詩人 名句 詩文 字典 詞典 成語 英文單詞 作文
Copyright ? 2022-2024 新字典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