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yí zī
注音一ˊ ㄗ
繁體遺資
⒈ ?亦作“遺貲”。
⒉ ?猶遺產。
⒊ ?猶馀財。
⒈ ?亦作“遺貲”。
⒉ ?猶遺產。參見“遺產”。
引唐 韓愈 《太原府參軍苗君墓志銘》:“四室之孤男女,凡二十人,皆幼。遺資無十金,無田無宮以為歸,無族親朋友以為依也。”
清 劉大櫆 《重修鳳山臺記》:“吾受先人遺資,當擇一事以善用之。”
清 俞正燮 《癸巳類稿·駐扎大臣原始》:“仲巴胡圖克圖 外視之,私擁 班禪 遺貲,不以分賚,眾皆怒?!?br />《官場現形記》第五一回:“無論先君有無遺貲,總之,這些事情,在小侄都是義不容辭的?!?/span>
⒊ ?猶馀財。
引《隋書·孝義傳·薛濬》:“濬 性清儉, 之日,家無遺資。”
明 朱國禎 《涌幢小品·薛滿八》:“而 如岡 收其遺貲,歸故居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