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gào xiè
注音ㄍㄠˋ ㄒ一ㄝˋ
繁體告謝
⒈ ?辭職。
⒉ ?古指官員受職后入朝謝恩,又稱中謝。
⒊ ?猶請罪。
⒈ ?辭職。
引《宋書·何尚之傳》:“﹝ 尚之 ﹞致仕……上又與 江夏王 義恭 詔曰:‘今朝賢無多,且 羊 孟 尚不得告謝, 尚之 任遇有殊,便未宜申許邪。’”
⒉ ?古指官員受職后入朝謝恩,又稱中謝。
引宋 沉括 《夢溪補筆談·故事》:“故事,初授從官給諫未衣紫者,告謝日面賜金紫。”
《續資治通鑒·宋英宗治平元年》:“辛丑,直祕閣、同知禮院 周孟陽 告謝,諭閤門引對於 延和殿 久之。自是數召見,訪以時事。”
⒊ ?猶請罪。
引宋 范仲淹 《讓樞密表》:“以柔遠未至,選將有差之辭,告謝於皇天后土。”
宋 吳淑 《江淮異人錄·錢處士》:“爾天罰將及,可急告謝自責。”
1.趙少康說,要告謝志偉及許志雄泄密、加重誹謗、違反計算機處理個人數據保護法等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