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jiàng zhí
注音ㄐ一ㄤˋ ㄓˊ
繁體降職
詞性動詞
⒈ ?降低職位。
⒈ ?降低職位。
引宋 葉適 《故禮部尚書龍圖閣學士黃公墓志銘》:“俄知 婺州,坐不發 蘭溪 知縣贓罪降職罷。”
清 姚鼐 《<食舊堂集>序》:“先生在 臨安 三年,以吏議降職,遂返 丹徒。”
魏巍 《東方》第三部第十四章:“師黨委根據批判從嚴、處理從寬的原則,黨內給以留黨察看的處分,行政上降職,到第六連擔任連長。”
⒈ ?貶低職位、等級。
例如:「他因私人因素耽誤了工程進度,而遭降職處分。」
反升職 升任
1.一般來說穿便衣的警察比穿制服的警察要高級,當便衣要轉回穿制服時,以前的香港警察還要戴上好像冬菇一樣的警帽,所以大家把降職說成“燉冬菇”。
2.“上榮下辱”、“下必有錯”,遇提拔則恭維慶賀,遇降職則蔑視嘲諷,這種陳舊觀念和思想障礙,讓群眾對“下來”的領導干部不理解。
3.如果約翰遜有些自尊的話,他就會要求把那些準備不顧法規而自行其是的警官們降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