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fǎ lì
注音ㄈㄚˇ ㄌ一ˋ
⒈ ?指法律條例。
⒈ ?指法律條例。
引《晉書(shū)·刑法志》:“改舊律為《刑名》、《法例》。”
《元典章新集·刑部·取受》:“依不枉法例合決五十七下,殿三年注邊遠(yuǎn)一任。”
康有為 《大同書(shū)》乙部第二章:“及議員既定,而法例所草尚非一二議員允許所能行,又還聽(tīng)其各國(guó)立法院所公議。”
⒈ ?法律全部適用的通則。民法第一條至第五條之規(guī)定,即屬法例。
近法規(guī) 法則 律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