拼音jiǎng shuō
注音ㄐ一ㄤˇ ㄕㄨ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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⒈ ?講述解說。
⒈ ?講述解說。
引《普曜經·說法門品》:“是為八百法曜法門,菩薩大士臨降神時,為諸天子講説此法。”
宋 司馬光 《涑水記聞》卷四:“﹝ 孫奭 ﹞幼好學,博通書傳,善講説。”
沙汀 《風浪》:“工作同志正在講說秩序的重要,希望大家不要搶著發言。”
1.我知道,在你們的家里有我的住所,在你們的內心里有我親如兄弟的特權。在我們中間常常一個人給其余的人講說我們的詩人的名字。有時候他還會打開一本書,給我們朗讀詩篇。那些晚上是多么美好呀!
2.故佛陀及古來祖師、禪德皆“老婆心切”,每於化世因緣中,或講說,或著述,或頌古,或評唱等,總會留下語錄予后人。
3.所謂教師之主導作用,其義在“引導”,并非一切由教師主動,學生處于被動地位,只聽教師講說。
4.爸爸對我講說,自覺遵紀守法就要從小做起,那些受到法律制裁的,都是自以為神通廣大無法無天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