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庭抗禮
詞語解釋
分庭抗禮[ fēn tíng kàng lǐ ]
⒈ ?抗:對等相當,也作“伉”。原意為賓主分處庭院兩邊,相對設禮,以平等之禮相待。后喻指平起平坐,相互對立。
例偏據一偶,分庭抗禮。
英stand up to sb.as an equal; act independently and defiantly; make rival claims as an equal; match one's wits; treat sb. as an equal;
引證解釋
⒈ ?亦作“分庭伉禮”。
⒉ ?以平等之禮節相見。古代賓主相見時,主人站在庭院的東邊,客人站在西邊,相對行禮,以示平等。
引《莊子·漁父》:“萬乘之主,千乘之君,見夫子未嘗不分庭伉禮。”
《史記·貨殖列傳》:“﹝ 子貢 ﹞所至,國君無不分庭與之抗禮。”
宋 程大昌 《演繁露·東鄉》:“《曲禮》説曰:‘主人就東階,客就西階,客若降等,則就主人之階。’則是客與主人敵禮者,即居西對東,以與主人匹,所謂分庭抗禮者也。”
《儒林外史》第十七回:“忙了幾日, 匡超人 又進城去謝知縣。知縣此番便和他分庭抗禮,留著吃了酒飯,叫他拜做老師。”
⒊ ?彼此地位相同或勢力相等,可以抗衡。
引清 昭槤 《嘯亭雜錄·本朝內官之制》:“近日內務府大臣多由僚屬驟遷,又無重臣兼領,故敬事房總管輩多與諸大臣分庭抗禮,無復統轄之制。”
國語辭典
分庭抗禮[ fēn tíng kàng lǐ ]
⒈ ?彼此的關系對等,以平等的禮節相見。比喻平起平坐,地位相當。也作「分庭伉禮」。
引《儒林外史·第四〇回》:「但凡做的來,蕭云仙就和他分庭抗禮,以示優待。」
近平分秋色 平起平坐
反和衷共濟 自甘雌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