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estify
英 ['test?fa?]
美['t?st?fa?]
- vt. 證明,證實;作證
- vi. 作證;證明
同義詞辨析
assert, affirm, allege, maintain, testify, claim
這些動詞均含有"斷言,聲稱"之意。
assert:主觀意味強,指自認為某事就是如此,而不管事實如何。
affirm:側重在作出斷言時表現出的堅定與不可動搖的態度。
allege:多指無真憑實據,不提供證據的斷言或宣稱。
maintain:與assert近義,但前者指堅決維護某種主張或觀點。
testify:多指在法庭作證,莊嚴地宣稱自己所說屬實。
claim:可與assert換用,但語氣弱一些,側重指行為自己的權利提出要求他人承認。
prove, certify, demonstrate, establish, testify
這些動詞均含有"證明,證實"之意。
prove: 普通用詞,指通過某種手段或方式提供證據以證實或證明某事物真實與否,某結論正確與否等情況。
certify: 較正式用詞,多指有簽字蓋章的、合符法律程序的書面證明。
demonstrate: 指通過推理、辯論、實驗或以實例來證明事物的正確與否。常用于理論、學說、定律等的證明上。
establish: 指證實事實或理論的真實性與正確性,使其能長期存在或為人們所接受。
testify: 較正式用詞,既指出庭作證,提供證據,又指為某人或某事的是否真實提供證據或證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