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:王又曾
雨絲漠漠散如煙,竹外軒窗綠可憐。花盡簾垂看燕乳,桑濃村暗想朁眠。
閑居鎮自消香篆,近局猶能判酒錢。莫道春隨人老去,春歸還復有明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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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代·王又曾的簡介
浙江秀水人,字受銘,號谷原。乾隆十九年進士,授刑部主事。工詩,與同縣錢載、朱沛然等號南郭五子。為詩力求不蹈襲前人,時稱為秀水派。有《丁辛老屋集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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